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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连续七日发布高温黄色预警,面对持续不断的高温,户外劳动者能否及时享受到高温津贴?灵活就业人员的高温“清凉权益”如何维护?7月6日,三湘都市报记者进行走访调查。
今年6月中旬,省人社厅、省总工会等7部门联合下发《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自2023年7月1日起,湖南省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不低于300元/人/月,发放时间为3个月(7月、8月、9月)。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,纳入工资总额,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,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。
值得注意的是,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,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、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。
面对持续高温却拿不到相应的高温津贴怎么办?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,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未按照要求发放高温津贴,可以拨打12333举报投诉。(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刘思瑶 孔晓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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